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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肖鹰:建议“茅盾文学奖”暂停十年

2010年01月29日 09:14:21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文学,正如一个人不能没有心灵及其优美的表达。一个伟大的民族必有伟大的文学,因为民族的伟大是以民族心灵的伟大及其完美表现为核心的。在当代世界,国家文学奖不仅要公正地评选出评奖年度的最好的作品,而且要以 “标杆”的形式成为推崇和提升伟大文学的力量。

茅盾文学奖是根据我国着名小说家茅盾先生的遗愿设置的一个“鼓励优秀长篇小说”的文学奖,由中国作协主办。由于20世纪中国历史运动的结果,“茅奖”被赋予了国家最高文学奖的地位。但是,在经历了七届评奖活动之后,“茅奖”不仅未能实现国家最高文学奖的价值,而且基本上丧失了在其初期阶段具有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和文学引导作用。现实证明,“茅奖”的评奖机制已完全不适应新世纪中国文学和社会的发展形势,它面临着根本性的危机。

在第七届评奖后,“茅奖”的新一个评奖年度已经过去四分之三,在此期间,同样没有一部“惊天动地”的作品出现。如果第八届评奖在 2012年如期进行,我们可以预见,“茅奖”评选势必再度沦入“无论谁获奖与否,都没有意外,没有遗憾”的困窘。在此前提下,如果我们仍然期待“茅奖”在将来实现国家最高文学奖的价值,我们就应当认识到,“茅奖”需要一次“休克治疗”,通过深刻变革而使自身获得一个国家最高文学奖的生机。

“茅奖”需要重新确立评奖的核心价值(评奖宗旨)。国家最高文学奖必须有明确而坚定的评奖宗旨,这个评奖宗旨,应当体现超越短期意识形态需要的民族精神追求和民族文化理想。诺贝尔和埃德蒙等人用一句话表达的“授予具有理想的最杰出的文学创作”的文学评奖宗旨,在近年来“茅奖”评审中是缺失的。评奖的核心价值缺失,不仅从根本上导致“茅奖”无力实现国家最高文学奖的价值,而且也是它在当前社会环境中面临严重危机的根源所在。

“茅奖”应建立“推动民族文学经典创作”的评奖机制。作为国家最高文学奖,“茅奖”应当实现推崇和催生真正能够成为民族文学经典并且产生世界影响的文学精品。 “茅奖”还只是四年一度的作品奖,因为把评选对象原则限定在评选年度的四年中,这既在客观上促成作家创作的“即时心态”,也必然造成评委以“当下效应”的视野来评判作品。换言之,这样的评奖条件,必然使评奖作品印上深刻的“短时”烙印,从制度上限制了推出具有民族文学导向价值和标杆意义的文学家与文学作品的条件。作为推动中国文学创作经典化的条件设置,“茅奖”评选应向作家终身开放。

“茅奖”停奖十年,十年磨一剑,给予中国作家磨炼自己思想之剑的时间,是非常必要的。

“茅奖”停奖十年,以等待中国批评家群体的自我更新和提升,是非常有必要的。

“茅奖”停奖十年,以使主办机构在长期深入的探讨中确立真正体现国家最高文学奖的核心价值观念和实现这个核心价值观念的评奖体制。

如果“茅奖”停奖十年,从而转型为向中国作家终身开放的国家最高文学奖,对于中国文学重新走向经典化历程,难道不是一个积极的推动吗?果然如此,十年后的“茅奖”对于提升全民族对严肃文学的关注热情,从而提升民族精神当发挥重要的作用。当“茅奖”真正成为众望所归的中国最高文学奖的时候,我们将有机会看到国人的“年度诺奖综合征”的根除。

(责任编辑: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