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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一画廊承诺回购作画 学员交钱后大呼被骗

2013年03月12日 13:20:22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诚聘上色人员,专兼职均可,可在家制作,按计件日结工资。”昨日,网友“镜冉红尘”在东莞天涯社区发布消息称,她被东城一家名为“新潮漫画”的企业所张贴的招聘信息所吸引,缴纳230元材料费后,不料其制作的作品多次被对方以“不合规格”要求返工。无奈之下,“镜冉红尘”选择退出,而“中途退出不得退还材料费”的协议让她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记者经过暗访发现,“新潮漫画”真实的企业登记名为“新涛画廊”,与协议上所签署名字不符;而230元的材料费,材料市值仅为20多元。究竟“新涛画廊”是否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目前东城工商分局已表示会跟进处理。

网友“作品”不合格 230元材料费不能退

昨日上午9时许,一篇题为“东莞东城新潮漫画【骗取押金新高招】”的帖子引起网友关注。据发帖人“镜冉红尘”介绍,她之前为“新潮漫画”的一则招聘兼职广告所吸引,于是根据广告地址前往东城堑头瓦窑街3号1铺进行了解。广告单上的联系人“卫老师”随后简单告知了工作内容和薪酬结算。

“镜冉红尘”称,到“新潮漫画”工作,主要是根据要求为画作上色,“新潮漫画”则负责回购学员作品,每幅画工资在“20元到几百元不等”,支付方式为日结。不过,“镜冉红尘”要与“新潮漫画”签订协议,学习期间须缴纳230元的材料和工具费,待作品回购时每幅返还5元,直到返完为止。自认为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增加一些收入的“镜冉红尘”,便缴纳了230元费用,从“新潮漫画”拿回一幅作品进行加工,一天后交货,却被“卫老师”指出不合格。接着她挑了一幅简单的画进行上色,不料同样被拒收。如此反复,“镜冉红尘”认为已经将“耐心消磨殆尽”,遂放弃,但“中途退出不得退还材料费”的协议让她损失230元。“镜冉红尘”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

协议书和收据 均注明“中途退出不退材料费”

根据上述线索,昨日中午,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对“新潮漫画”进行暗访。“新潮漫画”位于东城堑头瓦窑街一居民楼一楼,面积约60平方米,内部设施十分简陋,仅有几张桌子,墙上挂着一些“纤维画”,以及“纤维字画简介”和“协议书范本”。记者向“卫老师”表明来意后,他先让记者练习熟悉操作工序,并多次“打预防针”式提醒记者,“这个活儿不一定适合你们男孩子,最后多是半途而废”。在记者练习过程中,“卫老师”不断接到咨询的电话。其间,还有两名求职者来到“新潮漫画”应聘兼职。一个多小时后,记者以带回家制作为由,要与“新潮漫画”签合同,对方拿出一张不规范的协议书让记者签名,而协议书上的甲方签名则早早复印上了“新潮漫画”的字样。随后,“卫老师”要求记者缴纳230元材料费。在收据上,写明“今收到工具材料费,中途退出概不退还,贰佰叁拾元”。记者提出,收据上没有盖章,也没有收款单位,不能生效。“卫老师”则以“我们都是做大买卖的人,不会有差错”的理由打发记者,而交给记者的材料只有几小包上色颜料、一把镊子和一块画板,市值才20多元。

画廊已停止招收学员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当天下午,记者重返“新潮漫画”,并表明身份要求“卫老师”回应“镜冉红尘”所反映的情况,以及协议书的内容。与此同时,记者发现“新潮漫画”在工商部门所登记的名称为“新涛画廊”。对此,“卫老师”多次表示不存在欺骗行为,声称“只是协议书格式不规范而已,可以改过来”。而至于“学员中途退出不退还材料费”的协议内容,“卫老师”也当场称“如果学员实在做不下去,可以退还”。接着,他还表示可以马上给记者退还230元材料费。在记者明确指出协议书签名使用别名是涉嫌违法的行为时,“卫老师”拉着记者套近乎,说:“大家都是兄弟,有事好商量。”随即,对方暗示另一名同事取“材料”,欲行贿记者,这一行为被记者拒绝。

离开“新潮漫画”后,记者向工商部门举报。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记者反映的“新涛画廊”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该局会马上跟进巡查,一经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将根据相关法规对经营者进行查处。随后,当记者以其他应聘者身份再次拨打“卫老师”电话了解情况时,他告知记者“已经暂停该项业务”。

 

(责任编辑:史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