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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古都北京国画院

2012年01月31日 10:28:14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北京国画院全名称为"东方古都北京国画院",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 0 0 4年在北京成立,组织机构代码证:京77332989-1,首任院长陈远华。 现有国家一级美术师22人、高等院校教授11人、高级管理人才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8人、特邀部份具有高等学历、高级职称、国际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家充实画院创作队伍。画院工作重点是:广泛团结海内外艺术家,开展国际、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跃文化市场,培养人才、推出人才、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北京国画院曾多次与国家有关部、委等单位联合举办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取得成功,并获得良好社会赞誉。 画院下设机构:艺术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国画部、书法部、展览部、外联部、宣传部、市场部、网站、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林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