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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美国拍卖业

2012年12月03日 10:06:50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应美国国家拍卖行业协会、美国拍卖市场学院和中美加文化科技交流协会的邀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一行十六人于2000年8月18日至9月2日对美国拍卖业进行了业务考察。

在美期间,考察团与美国国家拍卖协会的领导,加利福尼亚州拍卖协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交流座谈,并实地考察了以拍卖旧家具(安倍尔拍卖行)、二手汽车(南加州公平拍卖行)、和牲畜(西部股东拍卖行)为主要标的的三家拍卖企业。通过考察对美国拍卖业的现状及特点,美国拍卖行业的管理机制和培训体制以及拍卖市场的运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

其间考察团向美国同行介绍了我国拍卖业恢复十四年来的发展状况,双方就如何发展在拍卖业务方面的国际交流及在两国拍卖界之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一、美国拍卖业的现状及其特点 据美国拍卖行业协会副主席考斯曼先生介绍:美国拍卖行业协会成立于1949年,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逐步走向成熟,美国现有约11000家拍卖公司,有协会会员近6000个,占拍卖企业半数以上,这些会员大多为独立的企业主或在小拍卖公司(一般5-30人)中任职的雇员及独立的合伙人,这6000名协会成员完成了美国拍卖业主要业务的质量和数量。

全美协会会员的构成成份十分复杂,会员不仅限于美国本土,还包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中与拍卖业务密切相关的一些企业加盟美国拍卖协会,全美协会中企业会员占大多数,同时还拥有不少个人会员,并且吸纳一些代理商、经销商、自由从业者及一些重要的竞买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协会。由于会员成份很复杂,所以美国拍卖业不仅涉及的领域很宽,而且拓展的范围相当广泛,近6000个会员中有45%的会员业务跨一至两个州,43%的会员业务跨五个州以上,12%的会员其业务活动跨十个州以上或是国际范围的。 据统计:协会成员中曾经在美国拍卖市场学院接受拍卖方面专业培训的占64%,这些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美国拍卖行业协会规定:要成为全美协会的会员必须首先取得所在州协会的会员资格,同时必须有三个全美正式会员推荐方能加入全美协会。 美国拍卖协会是私有法人组织,不可能有国家拨款,协会的年收入主要来自成员的会费、会议和研讨会的节余利润,杂志广告和娱乐性拍卖,也接受一些会员的贡献项目和赞助项目所得。全美协会个人会员缴纳会费为每年125-250美元不等,企业会员每年缴纳500-750美元不等。

全美拍卖协会的职能有五个方面:

1.政府事务。

全美拍卖协会作为与政府部门沟通的重要渠道,与政界交流较多,通过游说政府使政府了解拍卖的优势和对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从而促使其出台对拍卖有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协会还向政府提供行业资料,答复政府的咨询,并注意观察阻止对拍卖行业不利的立法出台,努力为拍卖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这是协会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

2.成员资格。

即对会员的管理职能,负责审查、发展会员和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协会制定有行业内部的自律规定,并根据协会的章程和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的行为,如有会员违反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则予以通报谴责,严重的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美国拍卖协会认为,对会员坚持高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这会给拍卖业带来正面效应,以维护整个行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3.教育。

协会不间断地在行业内组织各种教育讨论会和例会,经常为会员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和场所,举办各类短期研讨班、培训班,不以赢利为目的,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交流成功的拍卖经验和做法,供业内学习、借鉴和交流,每当有这种活动各州协会和会员企业都踊跃派人参加。今年8月2日至6日全美协会在旧金山组织了一年一度的培训及表演活动,盛况空前,既有上大课集中学习,又有小型的研讨会,并有各州选拔的获奖拍卖师上台竞技表演,很受业内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协会每月无偿向会员提供一本名为《当代拍卖》的杂志。

4.协调公共关系。

即社会参与职能,也就是协会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关心拍卖、关注拍卖,使公众认识到拍卖是最节省时间,最诚实的市场行为,不是关上门私下秘密进行的,而是在阳光下的交易,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与公众对拍卖的认识和接受水准,目前在美国拍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美协会每年举办一次拍卖广告比赛,用报纸、电台、电视、拍卖图册和公司简介等方面表彰和奖励获胜者,协会还经常举办男女拍卖师大奖赛,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冠军得主,并组织会员单位以义拍的形式为患癌症儿童募捐,所有这些都极大的提高了公众的参与意识,使国家拍卖行业协会和会员们赢得了声望和尊敬。群众已将拍卖作为市场交易的一种重要方式,协会通过提高拍卖行业的信誉度和认知度,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拍卖,使其成为市场运作的首选方式。

5.宣传及理论研究。

美国拍卖协会非常重视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遇到理论、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协会将组织专职或兼职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为拍卖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协会有指导全行业办的相当成功的杂志和会刊及电脑信息网络,会员可以上网查询有关资料,无偿享用协会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数据。

美国同行认为:新的网络技术及网上拍卖与传统的拍卖并不矛盾,新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应当也可以与传统的 拍卖方式有机地结合,将会更充分地体现拍卖的优越性。

全美协会要求各个州的协会创办拍卖刊物,加强宣传理论方面的工作,全美协会和各州协会之间以简报的方式互相通报行业内部情况,如信息、经验和资料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业务活动,如组织多种多样的旨在获得拍卖市场学院颁发的各类证书的项目,组织州与州之间的巡回观摩比赛及现场会等,来维系会员之间的联系,指导协调行业行为。

美国拍卖行业协会总部设在堪萨斯,章程规定协会每三年换届一次,协会由董事长、主席、副主席、财务主管四人组成常设执行委员会,工作班子十分精干,平时由一位执行副主席(相当于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在编工作人员不足10人,分别负责教育、会员资格、公共关系、刊物、财务和文书等工作,效率极高。协会每年召开两次年会,夏季年会一般会期五天,每次推出覆盖面很广的30个题目,冬季讨论会历时三天,每天一个专题,研究讨论拍卖企业和会员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通过涉及全行业发展的有关协议和决议,遇有特殊的典型案例要分析通报,接收吸纳新会员,除名违纪违规的会员和个人,并向国家争取对拍卖有利的法规政策等。

二、我国与美国拍卖业的异同: 由于我国与美国在历史、社会制度、文化传统、民族意识、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和行业自身的原因,因而在拍卖业表现出了各自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规律。

(一)协会性质不同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是由国家民政部批准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协会由国家行政部门代管,政府对协会的管理也较为直接和具体。而美国拍卖行业协会是一个私有法人组织,联邦政府将协会视为一般的商务组织,基本不管。由于仅有200多年的历史,与欧洲相比美国的拍卖业发展时间不长,其地域发展也不平衡,总体说来东部和中部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历史稍长,经济增长迅速,因而拍卖业起步较早,拓展快,规模影响较大,而西部开发历史尚不足百年,且山区荒漠戈壁多,自然条件差,拍卖业发展相对滞后,这一点与我国的情况很相似。 美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始终将拍卖视为一种现代营销手段,一种重要的商品交易形式,因而使拍卖业能够迅速成熟起来,在这种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作为私有法人组织的全美拍卖协会才能应运而生,生存并发展起来。

(二)协会所依据的法律、政策、法规不同 为了规范调整拍卖行为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作为我国拍卖业的根本大法,它对拍卖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都做了法律上的规定,使拍卖业有法可依。而美国没有对拍卖单独立法,仅对拍卖的政策法令在其相关的法律中做了相应的规定。联邦政府认为:有关拍卖的条款在相应的商法、民法、消费者保护法中已有规定,据此完全可以调整拍卖行为,没有必要再单独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拍卖法,但各个州拍卖协会根据各自不同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针对拍卖制定有不同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各州的拍卖企业和全美协会会员既要遵守全美协会的章程,同时又要执行当地州政府制定的有关拍卖的法令规定。 美国的政治体制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其中央权利很小,联邦政府只管国防、外交、对外贸易,而地方权利很大,给各州立法以很大的权利,每个州都有立法权,而每个州的立法都不尽一致,一项法律在这个州有效,到另一个州就无效的情况很常见,实践证明这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三)协会的职能不同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包括各省市区拍卖协会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并接受政府委托代行部分政府管理职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协会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协会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而美国的协会与我国不同,它与政府的职能无关,是纯粹的私有法人组织,不受政府管辖,也不代行行政管理职能,协会根据自己的章程开展活动,联邦政府并不干涉,全美拍卖协会与各个州的拍卖协会在组织形式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州与州协会的地位也是同等平行的。但地方协会要无条件的支持全美协会的工作,局部服从全局,全美协会也会为各州协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使会员得到许多生意业务上的推荐和对自身企业的宣传机会。

(四)协会的管理模式不同 我们的各级协会一般靠统计数字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用统计资料中的数据来反映、衡量一个行业的发展水平,这是我们常用的一种管理手段。而美国拍卖行业协会对年拍卖成交额的数字一般不做统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大量境外企业和会员的存在,且都是私营企业,资料数据统计汇总起来不仅十分困难,也不准确。

(责任编辑:易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