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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

2012年09月04日 10:42:55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1 、什么是拍卖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所谓公开竞价是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并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直到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2、拍卖的好处

减少代理成本;稳定市场价格,防止欺行霸市;加速商品流转,减少资金沉淀;有利于配合司法仲裁;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

3、拍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于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共有六章六十九条。本法对拍卖标的、当事人、拍卖程序、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

4、拍卖当事人

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人: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竞买人

5、拍卖费用:

(1)拍卖成交的,委托人、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责任编辑:易笑薇)